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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雙方簽完名,離婚就生效了嗎?

我跟我配偶協議離婚,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完名,離婚是否就成立了呢?

ANS:答案是否定的,依照民法第1050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之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豋記。」

所以協議離婚是否成立,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不等於就完成了離婚的動作。還必須雙方一起去戶政機關登記。(不限於戶籍地的戶政機關)。而所謂的”兩願離婚”,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2.有兩位以上成年的離婚證人,證明雙方確實都想離婚,且沒有違背其自由意志。3.全程在戶政機關登記。

在實務上,有時候會有配偶哄騙我們當事人簽下離婚協議書,就據此誆說雙方婚姻已然失效,誘使當事人放棄權利或不積極行使義務,謬之極矣。事實上,在雙方到戶政機關辦理好離婚程序,身分證上的配偶欄空缺之前,您們都還是合法的配偶,受中華民國的相關法律保障。

Q1. 怎麼離婚?離婚分成哪幾種?
Q2. 贍養費是什麼?扶養費又是什麼呢?
Q3 什麼情況下可以提起訴訟,訴請離婚?
Q4. 通姦罪為什麼要除罪化?原本寫了些什麼?
Q5.通姦罪違憲原因?
Q6. 通姦罪違憲以後,配偶外遇要如何自保?──談侵害配偶權
Q7. 侵害配偶權的時效規定為多久?
Q8. 侵害配偶權要如何提告?
Q9. 外遇抓姦的證據合法嗎?
Q10. 協議離婚,只要簽完名就算完成了嗎?
Q11. 協議離婚的內容,怎麼樣都是有效的嗎?
Q12. 「調解離婚」要如何進行?
Q13. 協議離婚,雙方簽完名,離婚就生效了嗎?
Q14. 協議離婚內容,不管內容如何都屬有效嗎?
Q15. 若另一方未按時支付扶養費,甚至不付撫養費怎麼辦,應該如何救濟?
Q16. 情侶同居分手,可否請求對方給付贍養費?
Q17. 裁判離婚需要經歷多久的時間?
Q18. 離婚協議書範本
Q19. 離婚後如何更易子女之姓氏?
Q20. 離婚調解及和解成立後產生何等效力?是否要雙方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後始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