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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結婚有效嗎?近親結婚無效的範圍與法律後果

表兄妹結婚有效嗎?近親結婚無效的範圍與法律後果
從結婚19年後被判婚姻無效的表兄妹案例,說明民法第983條禁婚親的範圍、親等計算、收養的例外,以及婚姻無效後的子女與財產問題

重點整理:表兄妹是四親等旁系血親,結婚無效

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六親等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表兄妹、堂兄妹都是四親等旁系血親,違反者依第988條第2款結婚無效,不會因為結婚多年、生了孩子就變成有效。唯一的例外,是因收養而成立的四親等、六親等旁系血親且輩分相同。婚姻無效後,子女經生父撫育視為認領,仍是生父的婚生子女;雙方可請求損害賠償,並準用規定取回各自財產。

  • 表兄妹是四親等旁系血親
  • 六親等內旁系血親禁婚
  • 收養而來的表親可例外
  • 子女經撫育視為認領

案例:結婚19年,妻子主張兩人是表兄妹

過去曾有一則新聞:一對夫妻婚後才發現,依戶籍資料兩人竟是表兄妹。後來兩人得知妻子的父親其實是養子,以為彼此沒有血緣關係,於是繼續共同生活,還生了三個孩子。

結婚19年後感情生變,妻子主動向法院提起婚姻無效之訴,主張兩人是四親等旁系血親。法院依親屬關係的證據,判決兩人的婚姻無效。這類案件的關鍵在於:「妻子的父親是養子」這件事能否被證明;如果無法證明,就只能依戶籍上的血親關係認定。

本文案例取材自過去的新聞報導,僅作為說明法律概念之用;實際個案結果,仍須依具體事證由法院判斷。

哪些親屬不能結婚?

《民法》第983條第1項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1.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2.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3.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民法》第968條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己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之計算親等之血親,以其總世數為親等之數。

常見親屬的親等與能否結婚
關係親等能否結婚
兄弟姊妹二親等旁系血親不可以
伯叔姑舅姨與姪甥三親等旁系血親不可以
表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四親等旁系血親不可以;因收養而成立且輩分相同者例外
父母的表、堂兄弟姊妹的子女(第二代表親、堂親)六親等旁系血親不可以;因收養而成立且輩分相同者例外
七親等以上旁系血親—可以

以表兄妹為例:從自己往上數到共同的祖父母是二世,再往下數到表兄弟姊妹又是二世,合計四親等。直系姻親(例如公公與媳婦)的禁婚限制,在姻親關係消滅後仍然適用(第983條第2項)。

收養而來的表親,為什麼可以結婚?

依民法第1077條第1項,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的關係,與婚生子女相同。所以養子的女兒,與養父母家族的表兄弟,在法律上仍是四親等旁系血親;但兩人之間沒有真正的血緣,近親結婚的優生疑慮不存在,因此第983條第1項第2款但書允許因收養而成立的四親等、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結婚。

要注意兩點:第一,例外只限四親等與六親等、輩分相同,五親等或輩分不同(例如表舅與表甥女)仍不可以;第二,主張適用例外的一方,必須能證明收養關係確實存在,例如收養登記、戶籍謄本上的記載。戶籍若登記為「出生」而非「收養」,就須另外提出確認收養關係的證據。

婚姻無效後,子女與財產怎麼處理?

《民法》第988條(節錄)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1. 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

婚姻無效是自始、當然無效,和「撤銷婚姻」或「離婚」不同,不受時間經過影響,結婚多年仍可主張。有爭議時可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屬於家事事件法第3條的甲類事件。

  • 子女:婚姻無效時,子女在法律上屬非婚生子女,與生母當然視為婚生;生父曾撫育者,依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視為認領,也就視為生父的婚生子女。親權歸屬依第1069條之1準用第1055條等規定,由父母協議或法院酌定。
  • 財產:依民法第999條之1第1項,準用第1058條各自取回結婚時的財產,以及第1057條贍養費的規定。
  • 損害賠償:因結婚無效受有損害者,可依第999條向有過失的他方請求賠償;非財產上損害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近親結婚的認定涉及戶籍、收養等身分資料的調查,需要協助評估,可撥打24小時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03-2200161。

結婚登記的要件,請參考 法律問答集:登記結婚的要件;婚生推定與親子關係,請參考 妻子在婚姻中與他人生下孩子,親生父親可以爭取孩子嗎?;家事事件的類型,請參考 家事法律專欄 Q2. 家事事件的五種類型

近親結婚常見問題

Q:表兄妹可以結婚嗎?

不可以。表兄妹是四親等旁系血親,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不得結婚,違反者依第988條第2款婚姻無效。

Q:什麼情況下表兄妹可以結婚?

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但書,因收養而成立的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可以結婚,例如一方的父親是被收養的養子。

Q:結婚很多年、也有小孩,婚姻還會被判無效嗎?

會。違反近親禁婚規定的婚姻自始無效,不因時間經過或生育子女而變成有效,有爭議時可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

Q:婚姻無效後,孩子還是父親的婚生子女嗎?

子女經生父撫育者,依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視為認領,即視為生父的婚生子女;親權依第1069條之1準用第1055條等規定處理。

Q:婚姻無效後,財產怎麼分?

依民法第999條之1第1項,準用第1058條由雙方各自取回結婚時的財產;因婚姻無效受損害者,並可依第999條向有過失的他方請求賠償。

本文依中華民國現行法規整理,僅供一般法律資訊參考,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法律事件的事實與證據各不相同,實際權利義務請以專業人員就個案事證評估後為準。法條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第983條。最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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