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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鼾聲超大」訴離 妻敗訴

羅女嫌丈夫黃男打鼾超大聲,訴請離婚,但法官認定黃男曾開刀治療打鼾,積極想解決問題,且打鼾並非「不治之惡疾」,不符離婚要件。法官建議羅女睡覺戴耳塞、放音樂,克服丈夫打鼾困擾。最高法院昨駁回羅女離婚訴求,全案定讞。

●法律解析:
依《民法》第1052條裁判離婚之規定,若配偶施暴、精神虐待、惡意遺棄、通姦、重婚或觸犯吸毒等不名譽的罪,都構成法院裁判離婚之事由。至於另一項經常引發爭議的離婚要件「配偶罹患不治之惡疾」,實務上通常必須是令人厭惡、具傳染性且足以危及婚姻關係的疾病,法官才會判准離婚。配偶罹患難以根治的梅毒、重大精神疾病、愛滋,通常可構成離婚要件,但肢體殘障、不孕、中風、植物人、能控制或治癒的癌症,法官多半不認為是離婚理由。
◎ 可請求裁判離婚之事由:
1.重婚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通姦)
3.虐待對方
4.虐待對方的直系親屬
5.惡意遺棄對方:遺棄的行為只需要違反同居義務、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義務、扶養義務、夫妻協力義務中的一種,而有相當期間之繼續,便構成惡意遺棄。
6.意圖殺害對方
7.有不治之惡疾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經超過三年
10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六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
11.有上述十項以外的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

一直以來,法律都被視為一門專業又難懂的學科,可是卻又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應該如何有效保障自身的權益成為了我們全民免費法律諮詢最關心的一件事。法律諮詢的意義並不是教導民眾如何打贏官司,還是尋找可逃避歸咎的法律漏洞,而是對於有需要幫助,或是對法律有疑義的人民提供一個正確的法律方向,所以我們在網站上提供了一般民眾容易遇到的法律問題,包含:家事、婚姻、繼承、車禍法律以及其他生活法律行為,希望能先透過簡易的問與答解決一些簡單的法律問題,其次,我們也希望進來全民免費法律諮詢網的朋友,能夠獲得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識,所以也針對相關新聞做出法律方面的見解,期望能帶給需要法律諮詢的朋友提供第一層面的幫助,若還有其他未解的疑問,也歡迎撥打我們的免費法律諮詢專線來洽談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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