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證據充足,您也可以聲請親權改定!
親權改定難不難? 有以下狀況都可由無親權行使之一方向法院申請改定親權。
若擁有親權之一方受傷、殘廢、四肢不能動彈,生活限於困頓無法扶養子女,或是因犯罪入獄而無法照顧子女,或濫用親權凌虐子女,拒絕他方探視、罹患重病,無法再照顧孩子……等,則另一方都可隨時向法院聲請改定親權行使人,申請變更。
只要找出親權人對子女照顧不週的事實證據,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將會審慎考慮是否改定子女親權。目前有很多現象是親權在父,但撫養子女卻是女方的情況。而父親就不聞不問的案例愈來愈多,所以就算當初協議子女的親權歸前夫,你只要能舉證和子女生活的真實全貌,就可以提起親權改定的訴訟,擁有不少的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