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宥恕就不能再告?男子大搞齊人之福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前年劈腿被懷孕的妻子發現,陳妻經談判後,同意讓第三者同住共事一夫,且生下小孩還託第三者照顧,直到陳妻的母親發現女婿坐享齊人之福才破局,事後女婿被控通姦,但檢方認為陳妻已宥恕(指原諒)或縱容外遇,昨將陳男與第三者不起訴。
三十五歲的陳男外型瀟灑,昨說自己不對,「妻子很寬容,大概後來氣不過才告。」陳男已與妻子分居,小老婆跑了,但他認為樂得清閒,因不用再分一三五、二四六個別陪睡,且後來大小老婆吵架,還得排解,坦承「兩個老婆真的很累!」陳妻昨與母親不在家,父親得知不起訴不滿說:「怎麼可能!」
後來陳的丈母娘來看孫子,卻發現女婿有兩個老婆,抱著孫子哭著責備:「我把女兒交給你照顧,你照顧成這樣?你做什麼大事業要兩個老婆住一起?」要把蔡女趕出去,並把女兒帶回。陳妻去年二月捉姦提告。但陳妻的姊姊作證指妹妹早知情,檢方認定陳妻縱容姦情,不得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