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免費法律諮詢網
  1. 首頁
  2. 勞資與合夥糾紛專欄
  3. 年滿60歲年資未滿15年,可以自請退休嗎?
年滿60歲年資未滿15年,可以自請退休嗎?

年滿60歲年資未滿15年,可以自請退休嗎?
說明勞基法第53條自請退休的三種條件(含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舊制退休金計算、勞退新制個人專戶與勞保老年給付的請領年齡,並說明已不再適用的舊行政函釋

重點整理:60歲加10年年資,就能自請退休

過去勞基法沒有規定「年滿60歲但年資未滿15年」能否退休,主管機關只能請勞資協商。現行勞基法第53條第3款已明定: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即可自請退休。其他兩種條件是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或工作25年以上。舊制退休金依第55條計算;新制勞退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年滿60歲即可向勞保局請領,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

  • 60歲滿10年可自請退休
  • 55歲滿15年或滿25年
  • 舊制退休金依第55條
  • 新制專戶60歲可領

自請退休的三種條件

年滿60歲、年資滿10年,即可依勞基法自請退休
年滿60歲、年資滿10年,即可依勞基法自請退休
《勞動基準法》第53條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1.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2.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3.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這三款只要符合其中一款,勞工就可以主動提出退休,雇主不得拒絕。年資的計算,依第84條之2自受僱之日起算,原則上以在同一雇主的事業單位繼續工作的年資為準。

因此,「年滿60歲、工作年資不到15年」的勞工,只要年資已滿10年,就可以依第3款自請退休;年資未滿10年者,則不符合自請退休要件,只能依一般離職處理,或與雇主協商優惠退離方案。

坊間仍有人引用早期主管機關的函釋,認為「勞基法對60歲年資未滿15年者能否自請退休無明文規定,由勞資協商」;該函釋已因勞基法第53條增訂第3款而不再適用,函釋中依「臺灣省工廠工人退休規則」命令退休的說法也已過時。

退休金怎麼算:舊制與新制

民國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退休金分成「舊制」與「新制」兩套,同一位勞工可能兩者都有:

勞退舊制與新制比較
項目舊制(勞基法)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
適用年資94年7月1日前的年資,以及選擇留在舊制者的年資94年7月1日以後選擇或適用新制的年資
由誰支付雇主依勞基法第55條給付雇主每月提繳不低於工資6%至勞保局個人專戶
請領條件符合第53條自請退休或第54條強制退休要件年滿60歲即可請領,不以同一雇主或退休為前提
計算方式前15年每滿1年2個基數,之後每滿1年1個基數,最高45個基數;基數為退休時1個月平均工資個人專戶累積本金及收益;年資滿15年可選月退或一次領,未滿15年請領一次退休金
《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1項第1款

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選擇新制前的舊制年資會被保留(勞退條例第11條),日後符合勞基法第53條或第54條退休要件、勞動契約終止時,雇主應以終止時的平均工資計給保留年資的退休金,並於30日內發給。換句話說,年滿60歲、年資滿10年的勞工自請退休時,舊制年資部分向雇主請領,新制部分則向勞保局請領專戶退休金。

勞保老年給付與強制退休

勞保老年給付和勞基法退休金是兩回事。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有保險年資者達法定年齡即可請領: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請領老年年金,未滿15年請領老年一次金;97年7月17日修正前已有保險年資者,符合條件時也可以選擇一次請領。

要注意老年給付的請領年齡已依第58條第5項逐步提高,自原本的60歲每隔數年提高1歲,至民國115年起為65歲,實際年齡依出生年次而定。申請前可向勞保局查詢自己適用的請領年齡與試算金額。

《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

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

  1. 年滿六十五歲者。
  2. 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雇主不能因為勞工年滿60歲就要求退休;只有年滿65歲或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時,才能強制退休,而且65歲的年齡可以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

申請退休前的準備

確認年資與年齡

核對到職日、是否曾經中斷,以及目前年齡是否符合第53條任一款。

查詢新舊制年資

確認94年7月1日前的舊制保留年資,以及勞保局個人專戶的提繳紀錄是否正確。

以書面提出退休

以書面向雇主表示自請退休,載明退休日期,保留送達證明。

請領退休金

舊制退休金由雇主於退休之日起30日內給付(第55條第3項);新制退休金向勞保局申請。雇主未依期給付,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雇主為規避退休金而在勞工接近退休年齡時資遣或調職,可能構成違法;相關爭議的處理方式請參考 遇到勞資糾紛怎麼辦?常見爭議類型與調解申請方式。

自請退休常見問題

Q:年滿60歲但年資不到15年,可以自請退休嗎?

只要年資滿10年就可以。現行勞動基準法第53條第3款規定,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得自請退休。

Q:自請退休有哪些條件?

依勞基法第53條,符合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工作25年以上,或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其中一款即可。

Q:舊制退休金怎麼計算?

依勞基法第55條,前15年每滿1年給2個基數,超過15年部分每滿1年給1個基數,最高45個基數,基數為核准退休時1個月平均工資。

Q:勞退新制的退休金什麼時候可以領?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年滿60歲即可向勞保局請領;工作年資滿15年者可選月退或一次領,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

Q:公司可以要求滿60歲的員工退休嗎?

不行。依勞基法第54條,雇主只有在勞工年滿65歲或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時,才能強制退休。

本文依中華民國現行法規整理,僅供一般法律資訊參考,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法律事件的事實與證據各不相同,實際權利義務請以專業人員就個案事證評估後為準。法條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53條。最後更新:。

LEGAL COLUMN

勞資與合夥糾紛專欄 共 14 篇

職業災害、資遣與離職、勞健保投保、年終獎金、合夥退夥
勞資與合夥糾紛常見的法律問題解答

全站共 14 篇勞資與合夥糾紛專欄

☎ 免費諮詢 LINE 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