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免費法律諮詢網
功能列
全民法律資訊快訊報導 寫存證信函注意事項 寫存證信函注意事項 常用表單格式下載
諮詢類別 諮詢單位
勞資薪資
員工解聘
公司倒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02-8590-2567
總機 :02-8590-2866
職業傷害
勞資糾紛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
總機:(02)2396-1266
語音答詢:0800-078-777
或洽各縣市勞保局
健保諮詢 中央健康保險局
總局:02-2706-5866
諮詢服務:0800-030-598
網路購物
買賣糾紛
租賃合約
消費者基金會
台北總會:02-27001234
中區分會:04-23757234
南區分會:06-2411234
高屏分會:07-2251234
花東分會:03-8333234
交通糾紛
交通事故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電話:(02)2331-3561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電話:(02)8072-5454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電話:(03)332-5368、(03)335-3024
智慧財產
商品專利
商標查詢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電話:(02)2738-0007
專利客服專線:
(02)8176-9009
著作權諮詢專線:
(02)8732-2983
line
全民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合夥糾紛專欄手機版首圖
合夥糾紛專欄
合夥糾紛專欄標題

常見勞資糾紛,專業法律諮詢

遇到勞資糾紛怎麼辦?

1.資方非依法終止勞動契約,勞工請求資遣費。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15條、17、18條有相關規定。

2.勞工「自請離職」,請公司開立「離職證明書」領失業給付,公司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3.公司資遣勞工,勞工請公司開立「離職證明書」領失業給付,公司未於離職十日前通報,公司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4.勞工符合勞基法退休要件,勞工請求足額退休金。

5.企業關廠,勞工請求足額資遣費。

6.勞保:未投保勞保。
Ø 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
Ø 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7.勞保:勞保投保薪資以高報低、以低報高。
Ø 投保單位違背本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
Ø 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

8.勞保:老年給付差額。
Ø 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
Ø 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9.勞保:死亡給付差額。
Ø 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
Ø 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償之。

10.健保:未投保健保。
Ø 投保單位未依第十六條規定,為所屬被保險人或其眷屬辦理投保手續者,除追繳保險費外,並按應繳納之保險費,處以二倍之罰鍰。

11.健保:健保投保薪資以高報低、以低報高。
Ø 除追繳短繳之保險費外,並按其短繳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至四倍之罰鍰。

※重要提醒:
隨著勞工權利的重視,以及勞工意識的抬頭,越來越多保障的法條陸續訂定,因為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如您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進行專業諮詢。

發生職業災害怎麼辦?
員工不當離職如何求償?
遇到勞資糾紛怎麼辦?
六十歲年資不到十五年可以申請退休嗎
投保薪資與收入不符合
股東欠股款不還怎麼辦?
老闆一定要給年終嗎?
資遣員工需要注意甚麼?
員工出意外怎麼辦?
員工一定要保健保嗎?
勞保一定要保嗎?
一定要保團保嗎?
員工受傷老闆會被罰嗎?
離職刪資料犯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