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2. 前屋主欠地價稅怎麼辦?
法拍屋前手欠稅:由執行法院自拍定價金中代為扣繳,拍定人原則上不須代繳
重點整理:前屋主欠稅誰繳
一般買賣過戶前,須稅捐機關查無欠稅才能辦理移轉登記,所以較少發生前手欠稅的問題;最常見的是法拍屋。依稅捐稽徵法第6條,地價稅、房屋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法院拍定後應通知稅捐機關核課,並由法院自拍賣價金代為扣繳。因此前屋主的欠稅,拍定人原則上不須代繳。
- 地價稅、房屋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 法院拍定後5日內通知稅捐機關核課
- 由法院自拍賣價金代為扣繳
- 拍定人原則上不須代繳前手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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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地價稅?誰要繳?
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依法課徵田賦者外,應課徵地價稅。納稅義務人主要是土地所有權人,另包括典權人、承領人、耕作權人、信託財產的受託人等;經指定代繳其使用部分地價稅的使用人,也須繳納。
什麼時候會遇到前屋主欠稅?
一般房屋土地買賣、辦理產權移轉時,須經稅捐機關查明無欠稅,才能到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法拍屋則不同:經法院拍賣移轉的不動產,可以在前手稅款未繳清的情況下辦理移轉,因此買方容易誤以為要幫前屋主繳稅。
法拍屋前手欠稅怎麼處理?
《稅捐稽徵法》第6條第2項、第3項
- 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及法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以下簡稱行政執行分署)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 經法院、行政執行分署執行拍賣或交債權人承受之土地、房屋及貨物,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應於拍定或承受五日內,將拍定或承受價額通知當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依法核課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及營業稅,並由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代為扣繳。
財政部88年12月8日台財稅第0880450712號函也表示:債務人所積欠的房屋稅、地價稅,稅捐機關得於不動產執行時參與分配;縱未獲分配,也僅能向執行債務人另案追索,尚乏法律依據由拍定人負擔。
拍定後年度的地價稅、房屋稅,則依稅法規定由拍定人負擔。
前屋主欠稅常見問題
Q:買法拍屋要幫前屋主繳地價稅嗎?
原則上不用。依稅捐稽徵法第6條,法院拍定後應通知稅捐機關核課,並由法院自拍賣價金代為扣繳。
Q:一般買賣會遇到前屋主欠稅嗎?
較少。一般辦理產權移轉時,須經稅捐機關查明無欠稅,才能辦理移轉登記。
Q:前屋主的欠稅沒有分配到怎麼辦?
依財政部函釋,稅捐機關僅能向原所有權人另案追索,尚乏法律依據由拍定人負擔。
本文依中華民國現行法規整理,僅供一般法律資訊參考,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個案的事實、證據與程序各不相同,實際權利義務請以專業人員就個案事證評估後為準。法條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稅捐稽徵法第6條。最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