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 債務人怎麼查銀行帳戶是否有扣押到?
假扣押與強制執行扣押的差別、如何查詢帳戶是否被扣押、扣押效力範圍
重點整理:帳戶有沒有被扣押
最快的方式是直接向銀行櫃檯查詢,或試著提領、轉帳確認帳戶是否無法動用。法院對存款發出的扣押命令,效力原則上及於命令送達銀行時帳戶內的存款;之後新存入的款項,債權人通常須再聲請扣押。但若扣押的是薪資等繼續性給付,效力會及於將來各期,原則上不得逾每期三分之一。
- 向銀行櫃檯查詢最直接
- 假扣押是保全程序,強制執行扣押是取償程序
- 存款扣押原則上及於送達時的存款
- 薪資扣押原則上不超過每期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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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扣押和強制執行的扣押有什麼不同?
| 項目 | 假扣押 | 強制執行(終局執行)的扣押 |
|---|---|---|
| 性質 | 保全程序:防止債務人在判決前脫產 | 取償程序:把財產換價清償債權 |
| 前提 | 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有日後不能或甚難執行之虞(民事訴訟法第522、523條) | 已取得確定判決、確定支付命令等執行名義 |
| 債務人是否事先知道 | 法院審查假扣押聲請通常不開庭,債務人多在執行後才知道 | 法院執行時通常會通知債務人 |
| 結果 | 只禁止處分,不能直接拿去清償 | 可收取、拍賣後分配給債權人 |
怎麼查詢自己的帳戶是否被扣押?
- 直接向開戶銀行櫃檯查詢帳戶是否有扣押註記
- 嘗試以金融卡提領或轉帳;有餘額卻無法交易,可能已遭扣押或凍結
- 向法院民事執行處查詢是否有以自己為債務人的執行事件
帳戶無法使用,也可能是因涉及詐騙被列為警示帳戶,處理方式不同,請參考 Q27. 帳戶突然被凍結怎麼辦?警示戶原因與解除方式說明
被扣押後,以後存入的錢也會被扣嗎?
法院對存款發出的扣押命令,效力原則上及於命令送達銀行時債務人在該銀行的存款;之後新存入的款項,通常不在原扣押範圍內,債權人須另行聲請扣押。帳戶本身在扣押範圍以外的部分,原則上仍可使用。
但若債權人是對雇主扣押債務人的薪資,屬於繼續性給付,扣押效力會及於將來各期。依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對自然人提供勞務獲得的繼續性報酬,扣押範圍原則上不得逾各期給付三分之一。
另依強制執行法第122條,債務人依法領取的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
帳戶扣押常見問題
Q:怎麼知道銀行帳戶有沒有被扣押?
可直接向開戶銀行櫃檯查詢,或嘗試提領、轉帳;有餘額卻無法交易,可能已遭扣押或凍結。
Q:帳戶被扣押後,之後存進去的錢也會被扣嗎?
存款扣押命令原則上及於命令送達時的存款,之後新存入的款項通常須債權人另行聲請扣押;但薪資扣押屬繼續性給付,效力及於將來各期。
Q:薪水會全部被扣走嗎?
不會。依強制執行法第115條之1,對薪資等繼續性報酬發扣押命令,範圍原則上不得逾各期給付三分之一。
本文依中華民國現行法規整理,僅供一般法律資訊參考,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個案的事實、證據與程序各不相同,實際權利義務請以專業人員就個案事證評估後為準。法條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民事訴訟法第522條。最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