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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於衝動恐釀成其他犯罪事實

過於衝動恐釀成其他犯罪事實

過於衝動恐釀成其他犯罪事實

【新聞案例】
南部日前有一家婦幼醫院近日飛來橫禍,陳姓男子致電向婦幼醫院反應,覺得2年前老婆生下的孩子,長相樣貌與自己一點都不相像,懷疑是婦幼醫院抱錯小孩。不論打了多少次電話或對醫院言語騷擾,每位護理人員都不理會陳先生反應的狀況,於是,陳先生竟然直接到婦幼醫院丟擲汽油彈,揚言婦幼醫院要給個交代,若不查明清楚,下次還會有其他更激烈的行為。婦幼醫院對於陳先生的舉動感到驚嚇恐懼,於是立刻向警方報案,並對陳姓男子提告。

現在醫學發達,其實陳姓男子懷疑小孩不是自己親生的,可以向醫院驗DNA親子鑑定比對,反而可以提供更有利的證據向婦幼醫院反應抱錯孩子的事實。如果都提出證據,婦幼醫院還不理會陳先生的質疑,後續可以交給法院來訴諸審判,討回應有的公道。

Q1:如果對婦幼醫院頻頻以電話方式言語騷擾,這樣會構成犯罪嗎?
Ans:
根據刑法第304條條文規定:
1.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2.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大多人一定會有很多疑問,只是持續以電話進線也算是強暴、脅迫嗎?其實依照過往的刑事判決案例有提到,只要使用強迫的手段,讓他人無法正常行使行為,就是構成強制罪。所以今天以惡作劇的行為來長時間佔用電話線,侵害到他人無法正常接聽來電話是外撥電話,都是觸犯到刑法的強制罪,請各位民眾一定要特別留意。

Q2:陳先生直接到婦幼醫院外丟擲汽油彈,並威脅恐嚇醫院若不給交代,下回會有更激烈的手段,陳先生會觸犯什麼法呢?
Ans:
1. 根據刑法第186條之1條文規定:無正當理由使用炸藥、棉花藥、雷汞或其他相類之爆裂物爆炸,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根據刑法第305條文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3. 根據刑法第184條文規定:
(1) 損壞軌道、燈塔、標識或以他法致生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往來之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因而致前項之舟、車、航空機傾覆或破壞者,依前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
(3)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4)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當時陳先生持有汽油彈,像類似這種具有毀滅性物品,在刑法上屬於公共危險罪。由於陳先生還將汽油彈丟擲婦幼醫院,對於婦幼醫院的醫護人員或是看病的民眾會帶來巨大的威脅以及恐懼。

Q3:有哪些行為會成立公共危險罪?
1. 放火、失火燒毀現居的住宅以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如果放火燒毀目前現居的住宅或是有其他人居住的建築物、以及有人搭乘的火車、高鐵、捷運、飛機…等等其他陸海空的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173條文規定)
2. 放火、失火燒毀非現居的住宅以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如果放火燒毀無供人住宅或是其他住宅無人居住的情況,無人搭乘的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比如火車、高鐵、捷運、飛機…等等其他陸海空的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174條文規定)

3. 放火燒毀他人住宅以及其他物品
放火燒毀其他人的住宅或是汽機車以外的物品,後續導致公共危險的人,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175條文規定)

4. 放火罪
故意或是過失的行為,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前三條之物者,將視為該條文放火、失火的規定。(根據刑法第176條文規定)

5. 劫持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式來劫持飛行中的航空器或是控制駕駛飛行的人,將處死刑、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情節輕微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第1項的方法劫持行駛中的大眾運輸的船、車或控制行駛的人,將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情節輕微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185條之1條文規定)

6. 無法安全駕駛
以第一項之方法劫持使用中供公眾運輸之舟、車或控制其行駛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情節輕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規定)

 如果駕駛人在進行酒測時,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是血液中含有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不能安全駕駛,且即已構成犯罪的標準。
 若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類似的藥物,也不能安全駕駛。

Q4:如果陳先生真的做了DNA親子鑑定,證明當初生下的孩子並非親生,那麼醫院的疏失是否有違法?
Ans:
根據民法第184條文規定:
1.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2.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由於醫院發生了過失侵害他人的損害,所以陳先生可以向法院提出精神上的賠償。
若你對於法律上有諸多疑問,歡迎你撥打03-2200161與我們的專員做聯繫,我們有專業的法律團隊,讓你在迷惘的路途上,提供你一盞明燈,指引你通往正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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