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免費法律諮詢網
功能列
全民法律資訊快訊報導 寫存證信函注意事項 寫存證信函注意事項 常用表單格式下載
諮詢類別 諮詢單位
勞資薪資
員工解聘
公司倒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02-8590-2567
總機 :02-8590-2866
職業傷害
勞資糾紛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
總機:(02)2396-1266
語音答詢:0800-078-777
或洽各縣市勞保局
健保諮詢 中央健康保險局
總局:02-2706-5866
諮詢服務:0800-030-598
網路購物
買賣糾紛
租賃合約
消費者基金會
台北總會:02-27001234
中區分會:04-23757234
南區分會:06-2411234
高屏分會:07-2251234
花東分會:03-8333234
交通糾紛
交通事故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電話:(02)2331-3561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電話:(02)8072-5454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電話:(03)332-5368、(03)335-3024
智慧財產
商品專利
商標查詢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電話:(02)2738-0007
專利客服專線:
(02)8176-9009
著作權諮詢專線:
(02)8732-2983
line
全民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被人惡意檢舉?警方不當盤查?教你如何自保!

被人惡意檢舉?警方不當盤查?教你如何自保!

被人惡意檢舉?警方不當盤查?教你如何自保!

科技發達,現在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而為了保障自己行車安全,避免引發糾紛,也有一堆人會在車上裝設行車紀錄器。原本沒有什麼問題,但隨著這些東西越來越普及,檢舉魔人也越來越多。

每年的檢舉案件越來越多,讓社會大眾及政府開始認真關注「檢舉」這件事情。檢舉項目最常見的就是交通、環保,當然,有些人是真的違規影響到他人,但也有一些屬於「找事」或「報復」這類的惡意檢舉,令人不堪其擾。

警察方面也有人疑惑,當被盤查或臨檢時,自己是否都得無條件配合?若我不覺得自己應該被警方關注,有沒有權利拒絕?警察絕對都是對的嗎?

今天這篇文章,教你如何面對「檢舉魔人」及「擾民警察」!有任何法律問題,都可以撥打03-2200161進行諮詢。

檢舉魔人又來?被惡意檢舉怎麼辦?

又被人檢舉了!很多人說不想再遇到檢舉就不要違規。但有些時候,你沒事,人家卻非要找麻煩,又該怎麼辦?

以下真實新聞事件—
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自己日前收到一張違規檢舉紅單上寫「在劃有紅線路段臨停」,貼文內同時附上自己被拍的違規事證,照片上的她的確停在紅線上,但只是為了穿雨衣而臨停。
此文一出,引來大批網友替她抱不平,也讓檢舉魔人的行為再度成為討論話題,連立委都出面聲援,為其叫屈,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已三讀通過,應盡快實行。對此,交通部回應,修正案將照表定時間實行。(現已實施)

基本上,遇到檢舉魔人,由於事項多屬行政法規,目前無相關法條可以規範此行為,只能建議你摸摸鼻子認了,若檢舉事項有疑慮就逕行申訴。

■靠檢舉賺錢?檢舉有錢拿嗎?
以為檢舉能賺錢,那可不一定!一般交通違規案件檢舉是沒有錢拿的。除了以下幾項以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1條
下列機構或人員,應予獎勵;其辦法由交通部、內政部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1. 檢舉汽車肇事或協助救護汽車肇事受傷者之人員。
2. 檢舉違反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規定行為經查證屬實之人員。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1.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2.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3.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4.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根據以上條款,其實交通違規檢舉獎金僅限檢舉「肇事逃逸」及「危險駕駛」,其餘的都沒有獎金。

真正有檢舉獎金的,並不是大家常見的交通違規,而是環保違規,依廢棄物清理法,每件環保違規檢舉案件,只要查證屬實就會依違規事項發給獎金。新聞就曾經報導過,有名24歲男子靠著檢舉環保違規,月入10萬,還買房、買車。

■當惡意檢舉涉及刑法?
如上文所述,一般檢舉事項沒有法規可以規範,但若對你進行的檢舉事項涉及刑法,那麼你就有機會向對方提出誣告罪!

★ 中華民國《刑法》第169條
1.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若對方為了檢舉你而竄改資料,便可構成刑法的誣告罪。

被警察找麻煩?警方隨意臨檢或盤查怎麼辦?

《警察職權行使法》為規範警察職權並保障人民權益而制定,因此對警方執勤有相關問題都可以參照此法。

■警方可以隨意盤查嗎?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1. 合理懷疑民眾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
2. 有事實足認民眾對已發生的犯罪或即將發生的犯罪知情。
3. 有事實足認為防止民眾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
4. 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5. 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6. 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只要具有以上6點警方都可以進行盤查,但何謂合理懷疑?事實上這一點沒有一個統一的判斷標準,因此若是受到警方臨檢盤查,你可以提出異議,並陳述理由。切勿直接拒絕配合或辱罵警方,否則不僅會構成刑法妨害公務罪,還有可能多一條公然污辱罪。

★ 中華民國《刑法》第140條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遇到警方不當盤查,該怎麼如何自保?
受到不當盤查,切忌和警方硬碰硬,吃虧的絕對是你。想要保障自己的權益先錄音並提出異議!

★自保流程看過來
1.錄音、錄影,記錄警編
2.請警方出示警證或向該分局確認身分
3.陳述異議,由警方作為書面提供自己帶回
4.提起行政救濟

*警方執勤過程中,若你受到不當對待,請勿與警方對沖,請保持冷靜及沉默,等候律師到場協助。

相信有很多人都受到惡意檢舉所苦,交通部今年已經限縮可檢舉之違規項目。如果擔心被檢舉,只能盡量建議你不要違規。而若受到警方不當盤查或對待,都可以立即撥打03-2200161進行諮詢或請求協助。

抓姦現場簽下的和解書,事後還可以反悔嗎?
無性侵跡象,卻大了肚子?撿屍有罪嗎?
公然侮辱罪什麼樣的狀況下才成立?
裝模作樣的假律師,委託幫討債海削百萬元
雞排妹鄭家純與陳沂的個資法大戰!公開手機號碼違法嗎?
登記結婚的要件
一場正宮的敗仗,配偶權並不存在?
蕾神監護權之戰到底怎麼判
跟騷法上路–恐怖情人,追愛不成遭逮捕
花錢買公寓,惡鄰居讓你欲哭無淚嗎?讓「惡鄰條款」來制裁他!
縱火可免於死刑嗎?玉井真理佛堂縱火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扶養費和贍養費大不同,您確定您了解了嗎?
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置之不理還是?小心詐騙變合法
抓姦成功談妥賠償!卻因提出侵害配偶權官司 賠償金少拿很多!
網愛、文愛、電愛是否構成侵害配偶權? 精神外遇就算了喔!
走私品種貓入境遭查獲!政府竟然不開放領養 直接全面撲殺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差別在哪?台灣常見的3種離婚模式介紹與注意事項提醒
失智老人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惡意逼車擋車,如遇馬路三寶該如何解套?
嬰兒監護權怎麼判?女性就一定佔優勢?
正宮反擊必勝?侵害配偶權如何認定?關於侵害配偶權你必須知道的幾件事!
跟騷法是什麼?親密關係暴力、遭遇恐怖情人,通通適用跟騷法?
車禍的肇事比例跟賠償責任怎麼算?雙方該如何自保?
曾經告通姦不起訴,現在告侵害配偶權勝訴!
面對家暴怎麼辦?有關「保護令」你該知道的事情!
欠錢不還可告詐欺嗎?債務與詐欺的法律關係
還不出錢,債權人可以告詐欺嗎?
結婚前買房子,離婚後怎麼分?
鄰居總是在樓梯間堆滿雜物 如何有效的透過法律保護自己
我的狗很乖!?狗咬人飼主是要負刑責的
不讓回家反告離婚?談訴訟離婚的判決條件
侵入住宅?違法蒐證?汽車旅館抓姦到底行不行?
恐怖情人偷拍、散布裸照?遇到分手報復,該怎麼自保?
5分鐘讓你快速了解借貸契約的真相
沒錢請律師怎麼辦?別擔心,你還有更多選擇
失聯多年的父母,突然出現,子女需要扶養其父母嗎?
父母分居,尚未離異,父親卻不願讓母親探視,甚至刺傷母親,該怎麼辦?
精神暴力可以訴請離婚嗎?
公布他人過往黑歷史讓網友網暴 到底有沒有犯法?
在女兒書包發現保險套?未成年子女的性行為相關法規
我是客人哎!奧客會有法律責任嗎?當奧客小心觸法
5分鐘讓你快速了解借貸契約的真相
阿嬤帶走孫女多日未聯繫,遭家屬控告略誘罪?什麼是略誘罪?
打官司小心無照律師!沒有律師執照,代寫訴狀違法嗎?打官司就要請律師?
為了孩子不需要做假面夫妻,你有更好的選擇
醫院疑似抱錯娃,教你如何討回公道
遺囑到底有沒有用?教您如何立「有效的遺囑」
挑律師看推薦,推薦只推勝訴率?今天我們教您如何挑選好律師!
將他人走失的寵物占為己有,犯法嗎?
網路買賣知多少,我可以不付款取貨嗎?
養兒防老已過時,自己的未來自己負責
截圖公開私人對話會有刑責嗎?被惡意公開怎麼辦?
受到惡意檢舉或警方的不當盤查?自保守則看過來!
另一半與他人性交易會構成侵害配偶權嗎?
對方不付扶養費該怎麼辦?或未按時支付扶養費?
太魯閣案李義祥羈押屆滿,肇事逃逸會面臨哪些刑責
外遇蒐證,看手機或電腦,並翻拍會觸法嗎
外遇蒐證,看手機或電腦,並翻拍會觸法嗎
探討受扶養人遺產酌給請求權
未成年子女購買遊戲點數可以申請退費嗎?
借東西不還,要如何討回公道?侵占罪的構成要件?
拒絕公開感情狀況?精神出軌是否侵害配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