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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家暴,善用社會資源

杜絕家暴,善用社會資源-家暴保護令

杜絕家暴,善用社會資源

家庭暴力一直以來都是社會的隱患,過去社會可能會說:「家醜不外揚」
但是家庭暴力並不是家醜,而是極需要介入、幫助的緊急情況。
我們今天從家暴與保護令相的實際新聞案例著手,再針對案件進行探討以及延伸其他的問題,盡可能地替所有尋求解答的民眾解惑。
如果您想直接電話諮詢,歡迎直接撥打03-2200161與我們的專員做聯繫詢問。

■案件概說
2022年3月的新聞
這起事件發生在彰化,一名男子長期酗酒且酒後情緒不穩,會對其妻子、孩子們打罵,有明顯的家庭暴力行為。夫妻結婚約10年,育有2個就讀國小的孩子,丈夫酗酒以及家暴的事實已經存在許久,雖然想逃離,但女方因為害怕與子女分開,一直都選擇隱忍也都沒有報警。

在2022年2月底,男子因為毆打妻子遭到警方逮捕,妻子實在受不了丈夫的毆打,隨後也依循政府管道申請了保護令,希望能夠遠離家暴,但在3月中旬保護令核發、生效後,丈夫的施暴行為並沒有因為保護令的生效而停止,反而因為妻子申請保護力而心生不滿,又再次對妻子施暴,甚至恐嚇女方「該死了!」也威脅說要到妻子公司找麻煩,讓她失業。

男子的毆打、恐嚇行為已經明顯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罪、恐嚇罪,遭到警方逮部並送往彰化地檢署,再加上違反保護令的規範且具有高風險、反覆犯案的可能,因此檢方也向法官聲請羈押,最終裁定羈押2個月。而妻子與孩子則由當地政府協助安置。

雖然新聞中沒有提及後續發展,但實際上反映了非常多現實層面的問題。

■案件相關法律問題
一、 《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範圍?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3條
配偶、前配偶、四等親以內的親屬/前親戚關係、親子、交往中/分手後的情侶關係。由此可見,除了家人、夫妻、親戚之間,即使是無法定婚姻關係的情侶,只要受到各種層面(肢體、言語、性、經濟、精神上的壓迫騷擾…等行為)的家庭暴力,都受到家暴法的規範與保障。

二、 保護令是什麼?如何申請保護令?
民事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是由法院所核發以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人身安全與相關權益的命令。

保護令的種類以及個別的申請方式:
■緊急保護令:
當被害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險,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方式向法院聲請,且法院應於受理聲請後四小時之內核發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
為保護被害人,在通常保護令審理終結前,法院得依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書面聲請或依其職權核發暫時保護令。
因此,暫時保護令主要是為填補普通保護令審理期間,家庭暴力尚未達急迫危險程度時,被害人人身安全可能的保護空窗期。

■通常保護令:
由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向法院提出聲請,經法院審理後核發之,如果不想與加害者處在同個法庭空間,可以請社工陪同相關,或隔離訊問、間隔開庭時間。有效期限2年以下,如需要延長保護令需要再次申請。
提出通常保護令的要求較高,需要經過審理,流程時間較長,需要當事人提出完整的家庭暴力證據,再針對各種層面進行裁定保護力約束的約束範圍。

三、 申請保護令對方會知道嗎?會留下前科嗎?違反保護令會怎麼樣?
保護令主要就是約束對方的行為,因此會通知對方對方,警告對方不要亂來,才會達到效果。再申請通常保護令時,加害人會收到法院的開庭、判決通知,一定會知道保護令的存在。
保護令是一種嚇阻、警告,只要在保護令生效期間,對方遵守保護令相關規範,就不會留下前科。
如果違反保護令,就會依照下列法條進行追究。由檢察官提起公訴,再有法官進行審理,待判決結果才會留有相關案底。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61 條
違反法院依第14條第1項、第16條第3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四、 保護令可否作為家暴、訴請離婚的證據?
可以。通常保護令的申請有經過法院的審核,對於加害人的家暴事實有明確的法律程序以及驗證,其證據能力足夠,因此可以做為離婚時提出的家暴證據。
而另外兩種(緊急與暫時保護令)主要保護當下的情況、審核、調查時間較短,可能無法當作法庭上決定性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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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免費提供法律上的幫助,讓您在面對司法時不再徬徨無助,除了本篇提及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相關的內容與罰則,其他各式法律問題都能夠聯絡我們進行免費諮詢。

家庭暴力一直是社會中的問題,即使您認為是「家務事」,但只要遭到不應當地對待,都需要偉了自己、孩子挺身而出。隱忍絕不是辦法,更可能讓人變本加厲,若您正受家庭暴力所苦,請儘速尋求適切的管道尋求協助。

如果您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離婚相關的法律問題,請不要羞於發問,只要準備好您的問題,撥打03-2200161與我們的專員做聯繫詢問,我們絕對不吝於提供您解答,相信您可以得到最即時的解惑與最適切當下情形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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