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免費法律諮詢網
功能列
全民法律資訊快訊報導 寫存證信函注意事項 寫存證信函注意事項 常用表單格式下載
諮詢類別 諮詢單位
勞資薪資
員工解聘
公司倒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02-8590-2567
總機 :02-8590-2866
職業傷害
勞資糾紛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
總機:(02)2396-1266
語音答詢:0800-078-777
或洽各縣市勞保局
健保諮詢 中央健康保險局
總局:02-2706-5866
諮詢服務:0800-030-598
網路購物
買賣糾紛
租賃合約
消費者基金會
台北總會:02-27001234
中區分會:04-23757234
南區分會:06-2411234
高屏分會:07-2251234
花東分會:03-8333234
交通糾紛
交通事故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電話:(02)2331-3561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電話:(02)8072-5454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電話:(03)332-5368、(03)335-3024
智慧財產
商品專利
商標查詢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電話:(02)2738-0007
專利客服專線:
(02)8176-9009
著作權諮詢專線:
(02)8732-2983
line
全民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全民免費-嬰兒監護權與探視權如何判?

嬰兒監護權與探視權如何判?

嬰兒監護權與探視權如何判?

【新聞案例】
王姓女子與張姓男子自離婚後,就開始爭奪10個月大的女兒,王姓女子指出,年幼的女兒時常哭鬧是因為受到驚嚇,就被張姓男子的家人帶到廟裡請師父收驚,後續廟裡師父還提供了符咒、來源不明的藥物,與張姓男子的家人說明要定期給小孩服用,便能改善小孩受驚的問題。

不過,張姓男子極力否認自己的父母有使用民間偏方餵食女兒,之後法官請社工人員探視雙方家庭狀況,經社工探視後,雙方的親職能力、經濟狀況等等都利於育兒條件。經觀察,10個月大的女兒與媽媽關係較為親密,因此法官最後以「幼兒從母」為原則,將女兒的監護權判給王姓女子,而張姓男子可以定期探視。

隨著社會風氣越來越開放,離婚率逐年攀升,有許多獨立自主的新女性,會選擇未婚生子照顧孩子,但是你知道嗎?要面臨爭取子女監護權是最大的問題,
也是民事家事案件最常見。

當然在最理想的狀況下,是雙方達成共識,談妥好子女監護權的歸屬。可是在現今,仍有許多人為了爭奪孩子的監護權,鬧上法院的比比皆是,比如知名藝人王力宏與李靓蕾、江宏傑與福原愛等等,除了造成雙方衝突以外,對於子女的心目中可能會埋下陰影。如果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任何一方都能訴請法院進行判決監護權歸屬,由法官來認定誰照顧子女,是最佳利益。

Q1:夫妻離婚後,法院如何判斷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Ans:根據民法第1055條規定:
1.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2. 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
3.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4. 前三項情形,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酌定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內容及方法。
5. 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由於目前法律上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幼兒從母」的法條,所以法院在審理親權爭議時,法官利用「幼兒從母」主要是作為輔助判斷基準,當然還是會以其他因素來判斷監護權歸屬:
 主要照顧者
 維持現狀
 手足同親
 尊重子女意願
 幼兒從母
 同性別親權優勢

Q2:什麼是「幼兒從母」?
Ans:幼兒從母通常是指0-3歲,主要是子女在嬰幼兒時期,通常會需要媽媽的養育,並且經調查指出,嬰幼兒與母親有著心裡、生理上會產生依賴的狀況,因此媽媽的角色,有助於嬰幼兒未來學習發展。

Q3:幼兒從母是女性獲得子女監護權的優勢?
Ans:其實不盡然。雖然說子女在嬰幼兒時期,若判決給母親是最好的選擇,但實際上,法官認定的標準是以孩子最大利益為出發點。如果今天媽媽因為要工作來撫養孩子的所有開銷,又沒有婆婆、娘家後援的狀況下,法官就會擔心媽媽要工作無法兼顧孩子,有可能會影響最後的審判結果。

Q4:上述新聞張男可以定期探視孩子,什麼是探視權?
Ans:根據民法第 1055-1 條違規定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文規定

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文規定:
1. 締約國應確保不違背兒童父母的意願而使兒童與父母分離。但主管機關依據所適用之法律及程序,經司法審查後,判定兒童與其父母分離係屬維護兒童最佳利益所必要者,不在此限。於兒童受父母虐待、疏忽或因父母分居而必須決定兒童居所之特定情況下,前開判定即屬必要。

2. 前項程序中,應給予所有利害關係人參與並陳述意見之機會。

3. 締約國應尊重與父母一方或雙方分離之兒童與父母固定保持私人關係及直接聯繫的權利。但違反兒童最佳利益者,不在此限。

4. 當前開分離係因締約國對父母一方或雙方或對兒童所採取之行為,諸如拘留、監禁、驅逐、遣送或死亡(包括該人在該國拘禁中因任何原因而死亡),該締約國於受請求時,應將該等家庭成員下落的必要資訊告知父母、兒童,或視其情節,告知其他家庭成員;除非該等資訊之提供對兒童之福祉造成損害。締約國並應確保相關人員不因該請求而蒙受不利。

若其中一方擁有了子女監護權,那另一方則是擁有定期與孩子見面、相處的探視權。或是還有一種狀況,如果雙方離婚或是分居已6個月以上,雙方可以協調成為孩子共同監護的權利,只要協調好其中一方為主要照顧者,另一方則與孩子定期見面、相處即可。

Q5:如果對方阻止我看小孩怎麼辦?
前妻或前夫頻頻阻擾之下導致無法見到孩子,那該怎麼辦?這是現今許多人會遇到的問題。

如果在當初離婚時,離婚協議書內容沒有特別約定探視權,或是紀載不明確,導致後續發生糾紛,建議可以直接向法院裁判,將探視權詳細的內容列出並公開,比如探視方式、探視時間、探視地點等等。

如果協議書上有約 訂好探視權的詳細事項,但最後對方卻變卦不履行約定,建議可以蒐集證據向法院提出協調或強制執行,比如對話截圖、錄音、錄影等等。

Q6:探視子女的權利可以行使到幾歲?
一般來說,監護權與探視權是子女年滿20歲之後可以停止,主要是通常這年齡在法定認知上已經是可以識別以及有行為能力,且心智上也漸漸較為成熟。

若你對於法律上有諸多疑問,歡迎你撥打03-2200161與我們的專員做聯繫,我們有專業的法律團隊,讓你在迷惘的路途上,提供你一盞明燈,指引你通往正確的道路。

抓姦現場簽下的和解書,事後還可以反悔嗎?
無性侵跡象,卻大了肚子?撿屍有罪嗎?
公然侮辱罪什麼樣的狀況下才成立?
裝模作樣的假律師,委託幫討債海削百萬元
雞排妹鄭家純與陳沂的個資法大戰!公開手機號碼違法嗎?
登記結婚的要件
一場正宮的敗仗,配偶權並不存在?
蕾神監護權之戰到底怎麼判
跟騷法上路–恐怖情人,追愛不成遭逮捕
花錢買公寓,惡鄰居讓你欲哭無淚嗎?讓「惡鄰條款」來制裁他!
縱火可免於死刑嗎?玉井真理佛堂縱火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扶養費和贍養費大不同,您確定您了解了嗎?
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置之不理還是?小心詐騙變合法
抓姦成功談妥賠償!卻因提出侵害配偶權官司 賠償金少拿很多!
網愛、文愛、電愛是否構成侵害配偶權? 精神外遇就算了喔!
走私品種貓入境遭查獲!政府竟然不開放領養 直接全面撲殺
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差別在哪?台灣常見的3種離婚模式介紹與注意事項提醒
失智老人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惡意逼車擋車,如遇馬路三寶該如何解套?
嬰兒監護權怎麼判?女性就一定佔優勢?
正宮反擊必勝?侵害配偶權如何認定?關於侵害配偶權你必須知道的幾件事!
跟騷法是什麼?親密關係暴力、遭遇恐怖情人,通通適用跟騷法?
車禍的肇事比例跟賠償責任怎麼算?雙方該如何自保?
曾經告通姦不起訴,現在告侵害配偶權勝訴!
面對家暴怎麼辦?有關「保護令」你該知道的事情!
欠錢不還可告詐欺嗎?債務與詐欺的法律關係
還不出錢,債權人可以告詐欺嗎?
結婚前買房子,離婚後怎麼分?
鄰居總是在樓梯間堆滿雜物 如何有效的透過法律保護自己
我的狗很乖!?狗咬人飼主是要負刑責的
不讓回家反告離婚?談訴訟離婚的判決條件
侵入住宅?違法蒐證?汽車旅館抓姦到底行不行?
恐怖情人偷拍、散布裸照?遇到分手報復,該怎麼自保?
5分鐘讓你快速了解借貸契約的真相
沒錢請律師怎麼辦?別擔心,你還有更多選擇
失聯多年的父母,突然出現,子女需要扶養其父母嗎?
父母分居,尚未離異,父親卻不願讓母親探視,甚至刺傷母親,該怎麼辦?
精神暴力可以訴請離婚嗎?
公布他人過往黑歷史讓網友網暴 到底有沒有犯法?
在女兒書包發現保險套?未成年子女的性行為相關法規
我是客人哎!奧客會有法律責任嗎?當奧客小心觸法
5分鐘讓你快速了解借貸契約的真相
阿嬤帶走孫女多日未聯繫,遭家屬控告略誘罪?什麼是略誘罪?
打官司小心無照律師!沒有律師執照,代寫訴狀違法嗎?打官司就要請律師?
為了孩子不需要做假面夫妻,你有更好的選擇
醫院疑似抱錯娃,教你如何討回公道
遺囑到底有沒有用?教您如何立「有效的遺囑」
挑律師看推薦,推薦只推勝訴率?今天我們教您如何挑選好律師!
將他人走失的寵物占為己有,犯法嗎?
網路買賣知多少,我可以不付款取貨嗎?
養兒防老已過時,自己的未來自己負責
截圖公開私人對話會有刑責嗎?被惡意公開怎麼辦?
受到惡意檢舉或警方的不當盤查?自保守則看過來!
另一半與他人性交易會構成侵害配偶權嗎?
對方不付扶養費該怎麼辦?或未按時支付扶養費?
太魯閣案李義祥羈押屆滿,肇事逃逸會面臨哪些刑責
外遇蒐證,看手機或電腦,並翻拍會觸法嗎
外遇蒐證,看手機或電腦,並翻拍會觸法嗎
探討受扶養人遺產酌給請求權
未成年子女購買遊戲點數可以申請退費嗎?
借東西不還,要如何討回公道?侵占罪的構成要件?
拒絕公開感情狀況?精神出軌是否侵害配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