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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貓好可憐!走私動物為什麼一定要安樂死?

貓貓好可憐!走私動物為什麼一定要安樂死?
走私動物為何多半被撲殺、安樂死,走私者要負哪些刑責,以及發現走私如何檢舉

重點整理:走私動物多半無法留下,是為了防疫

走私動物來源不明、沒有經過檢疫,可能把狂犬病等動物傳染病帶進國內,因此檢疫機關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3條得禁止輸入或為必要處置,實務上多半施以人道安樂死(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13條)。走私者可能依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或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發現走私,可以檢舉並依規定領取獎金。

  • 走私動物未經檢疫、恐帶疫病
  • 為防疫得依法人道安樂死
  • 走私最重處7年有期徒刑
  • 檢舉走私可領獎金

案例:漁船密艙查獲154隻品種貓

2021年8月,海巡單位接獲情報,在臺南安平外海攔查一艘漁船,在船艙內設有通風設備的密艙中,查獲以62個籠子裝載、共154隻的布偶貓、緬因貓、俄羅斯藍貓等名貴品種貓。船長坦承是在澎湖外海向不明船隻接駁貓隻。

這批貓隻由防檢機關接手處理,因來源不明、無法確認是否帶有傳染病,154隻全數被施以安樂死。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後,將幕後金主、寵物繁殖場負責人及居中牽線的離職海巡人員等共9人,依懲治走私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走私進口的動物,為什麼不能留下來?
走私進口的動物,為什麼不能留下來?

本文案例取材自過去的新聞報導,僅作為說明法律概念之用;實際個案結果,仍須依具體事證由法院判斷。

走私動物為什麼要安樂死?

許多人看到新聞的第一個反應是:為什麼不開放認養?關鍵在於防疫。合法進口的犬貓必須事先申請、檢附輸出國的檢疫證明並隔離檢疫;走私動物完全跳過這些程序,來源、健康狀況、接觸過哪些動物都無從查證。臺灣目前仍在防堵狂犬病等疫病擴散,一旦有帶病動物流入社區,可能危及其他動物與人的生命健康,代價難以估計。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3條第5項

物品未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五條第二項公告為應施檢疫物,而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認為有傳播動物傳染病之虞者,得逕予強制執行檢疫,發現有傳播動物傳染病之虞時,得禁止該物品輸入、過境、轉口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1項(節錄)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三、為控制動物群體疾病或品種改良之目的。……

《動物保護法》第13條第1項(節錄)

依前條第一項所定事由宰殺動物時,應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之人道方式為之……

主管機關另訂有走私沒入動物的處理作業程序:非保育類動物原則上由防檢機關施行安樂死、消毒密封並採樣檢測後銷燬;保育類野生動物則會通知林業保育主管機關鑑定處理;執行安樂死時,應依動物保護法選擇合乎人道的方法。

自112年8月1日起,現行主管機關為農業部,相關業務分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辦理。

走私動物要負哪些責任?

走私動物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
條文行為處罰
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私運行政院公告的管制物品進口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懲治走私條例第3條運送、銷售或藏匿上述走私物品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0萬元以下罰金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擅自輸入公告禁止輸入的應施檢疫物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檢疫機關得逕予沒入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未經同意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或產製品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海關緝私條例第36條私運貨物進口;或收受、藏匿、收買私運貨物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或新臺幣9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私運貨物

實際適用哪一條,要看走私物品的種類、是否屬公告管制或禁止輸入的項目,以及行為人參與的程度而定。業者若是公司,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第3項還有處罰法人的規定。

走私品種貓為什麼不開放認養,也可以參考 法律問答集:走私品種貓入境遭查獲!為什麼不開放領養而全面撲殺?

發現走私可以檢舉嗎?

可以。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0條之1訂定的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檢疫物獎勵辦法,民眾檢舉而緝獲走私動植物檢疫物時,可以領取獎金。

《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檢疫物獎勵辦法》第7條(節錄)
  1. 因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檢疫物而緝獲者,每一檢舉案件,依緝獲物價值比率發給獎金額度如附表。
  2. 同時符合其他法令得領取獎金者,擇一領取。
  3. ……一、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發給檢舉人獎金二分之一,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發給其餘獎金。……

第4項:第一項緝獲物價值以海關核定完稅之價格為準。

  • 獎金計算:依緝獲物價值分級、按比率累進計算,具體比率以辦法附表的現行規定為準。
  • 發放時點:起訴後先發一半,判決有罪確定後再發其餘;緩起訴或特定不起訴處分則發一半。
  • 消費者也要小心:價格明顯低於行情、無法提供來源與晶片登記的動物,可能就是走私品;收買私運貨物也可能被海關處以罰鍰,購買寵物應找合法的寵物業者。

對走私動物的處置或檢舉流程有疑問,可撥打24小時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03-2200161。

走私動物常見問題

Q:走私進來的貓狗為什麼不能開放認養?

走私動物未經檢疫,可能帶有狂犬病等傳染病,檢疫機關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3條得禁止輸入或為必要處置;為控制疾病,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也允許以人道方式宰殺。

Q:安樂死有沒有規定要怎麼做?

有。依動物保護法第13條,宰殺動物應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的人道方式為之;走私沒入動物的處理程序也要求選擇合乎人道的方法執行。

Q:走私動物會被判多重?

私運公告管制物品進口,依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擅自輸入禁止輸入的應施檢疫物,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也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

Q:只是幫忙運送或藏匿走私動物,也有責任嗎?

有。依懲治走私條例第3條,運送、銷售或藏匿走私物品,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0萬元以下罰金。

Q:檢舉走私動物可以拿到獎金嗎?

可以。依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檢疫物獎勵辦法第7條,按緝獲物價值比率發給獎金,起訴後先發一半,判決有罪確定後再發其餘。

本文依中華民國現行法規整理,僅供一般法律資訊參考,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法律事件的事實與證據各不相同,實際權利義務請以專業人員就個案事證評估後為準。法條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3條。最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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